第166章 唐小娜算自首(3/5)
“你一会儿张小曼,一会儿唐小娜,很容易搞混淆。将材料改一下,统称张小曼。”
朱大明接过肖秉义修改材料,又要发火。
肖秉义忙说明,唐小娜算自首,材料是以她口气,第一人称。
其实,他不愿将和唐小娜的谈话,称之为审讯。人家可是自愿找上门自首的啊!
朱大明让他关上门,泡杯茶,坐下看材料。
……
唐小娜自叙材料主要内容:
我出生在上海富人区,至今没有见过生父。
八岁时见过一次他和我母亲跳舞的照片。
因他不愿跟母亲照相,母亲总想他不在身边时,有照片寄托情思。
舞厅一个叫曹茵的姐妹,看出她心思。趁二人跳舞,偷拍一张照片。
可惜母亲担心我会独自去找父亲,忍痛烧了照片。
父亲面相,在我印象中已模糊。亦或根本没有印象。
十五岁那年,我让母亲描述父亲相貌,母亲说我上额头像他。
我是跟着母亲和继父长大的。听母亲说,她原来是上海大世界着名歌星。
一次偶遇生父,鬼打昏了头,不管不顾跟了他。
母亲不想提我生父,我每提一次,她就发一次火。最后我不敢提了。
懂事后才知道,我生父在母亲怀我四个月时,毫无征兆,一去不回。
母亲直到生下我,还抱着我找遍了上海每一个角落,都不见人影。
问了他几个朋友,都对他信息讳莫如深。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