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婚介行业的困境(2/5)
与此同时,娶妻所需要耗费的钱财也不在少数。男方历经千辛万苦将媳妇迎娶进门后,可能过上一年半载,双方一言不合便会闹到离婚的地步。更有甚者,甚至连架都懒得吵,直接选择一拍两散。而紧随其后的,则是一场关于彩礼退还与否的官司之争。这种事情实在让人难以启齿,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女方却执意不肯,于是双方只能再度对簿公堂。不仅如此,媒人还要跟着去法庭作证,这又是何必呢!
我说:“干脆你不干这行得了”。
她回怼道:“更为荒谬绝伦的是,如今竟然有人大言不惭地表示,只有当介绍成功之后,才愿意支付相关的费用。”
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浮出水面了,所谓的“介绍成功”究竟该如何界定呢?是仅仅双方都愿意见一面就可以视为大功告成,还是说非得等到他们心甘情愿地步入婚姻殿堂才能算数呢?倘若这对新人在婚后短短数月内分道扬镳、劳燕分飞,那么这是否仍然算是一次成功的介绍呢?毕竟,没有人能够打包票,一段婚姻必定能够海誓山盟、白头偕老、永不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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