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种变现模式(7)(4/5)
“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单位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度不超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1%、5%或7%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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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减除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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