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六司符诏(2/5)
“签下此符诏者,本神便可授予其城隍庙职,并些修行之法,只是做此仪式,需要一些祭品牲食,钱粮财帛。”
田承弼接过城隍递过来的这些文书,仔细看了看,只见其质感若纸似绸,周边有如意纹,祥云文,上书文字,盖有朱红大印,倒像是委任状,只差填了名姓,便可使用。
由此忍不住问道:“这些符诏庙职有何作用?可能抵御妖魔?这修行之法,可是人人都能修行的,还是说必须获得庙职符诏,才能修行?”
城隍道:“田县君莫急,且听本神为县君亲自讲解一番。”
“一个衙门,必有其分管职责所在,就如同县衙之中有户、礼、兵、刑、工、吏六部房。”
“我城隍衙门之中,更为繁琐,足足有二十四司,每司官员,或九品,或八品,各有侧重,辅佐本神运转城隍阴境,收容孤魂,收禁恶鬼,审阴判阳,处理其中因果报应。”
“只是如今这偌大二十四司,竟无一辅官,只有本神亲自所统阴阳司在运作,其他二十三司,皆空空如也。”
“因此本神,便想要招些阳人代行阴职,称为行走,调理阴阳,亦可作破局之法。”
“若非每司主官,必须积累足够阴德的善鬼,才能拔擢作鬼神,本神都想直接让每司主官也让活人担任了。”
“就如同要担任哪怕是最低级的从九品官,也至少需要一个秀才功名做兜底一般,鬼神为官,亦是讲资格的,本神也无法强行修改此阴司条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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