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贞村姑之秘(2/5)
她爹有点倒霉,正妻不争气,就生了她这个女儿。从小贞德就继承了老爸的战斗天赋,在修习了一个淑女应该学的东西,她在骑士天赋方面倒是点满了。
但凡是骑士就有响应领主的战争号召的义务,每个骑士按照其封地和等级,要带核定数量的骑士扈从和农兵去帮领主打仗。碰巧她爹病重,然后她就上演了一出西方版的木兰从军。
她粗声粗气,整天套着沉重的全身铠,一开始谁都没发现她。
直到她拿着大剑长枪,在跟英国一场战役中,枪挑剑刺,弄死了对方两个地方的冠军骑士,名声大噪之后,领主让她受赏,这才开始了圣女贞德传奇的一声。
这就是眼前这个肤白貌美的金发妞的来历。
讲道理,纯正村姑哪有漂亮的?
从小干各种农活,啥都别说,光是指头就很粗大,往往是十个指头的指甲都藏着黑,洗都洗不掉。
那个平行世界的奥尔良让贞德出头,何尝不是自家骑士太废柴,给人宰干净了。
没办法,贞德所在的时空,1430年前后,恰好是火药还没大规模研发成功的时代,鲨人全靠刀剑长枪。
弓箭很难弄死骑士,毕竟正牌骑士只要够有钱,身上铠甲、锁子甲、皮甲三件套穿上,那就是大罐头,经常出现被射成箭猪都死不了的名场面。
说开你无双,你不够猛,你就只能受着。
当贞德身上的铠甲插着72支箭,一记顺劈斩干掉了十二个长枪兵的长枪,还一剑砍翻了对面的冠军骑士后,对面的士兵都吓尿了,纷纷逃跑。
别笑,那个年代,除了骑士和他们的扈从,职业士兵不多,打仗经常拉农兵充数,士气、战技和装备都是比谁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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