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宋律(3/5)
从情感上来说,包拯也想将这些人贩子全部碎尸万段,可他是开封府尹,掌管京城司法、民生要务。
‘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包拯必须维护这种律法制度的运行,所以他坚决反对不论青红皂白的全部处死。
十七个人贩子,有几个罪行较轻的,他们没有参与折磨孩子,仅仅是协助贩卖。按照大宋律,这几个人顶多就是发配流放,连死刑都判不了。
这事石小凡不知道,他若知道了,能把包拯抓住揍一顿。不杀还流放?败家子可不管这一套,他和邢晨玖一样的想法,凌迟寸磔,剁碎了喂狗。
暴躁的邢晨玖抓着叶青,希望他能帮自己。谁知道叶青是只老狐狸,他两边都不想得罪:“那个,我还有事。还有一个人贩子尚且未能归案,五日之内抓不住此人,我的官职就被官家给撤了。我先走了,公务繁忙,告辞!”
两边都不想得罪的叶青撒丫子跑了,提刑司的王浩又不靠谱。这事包拯坚持己见:“邢寺卿,你的心情我包拯能理解。然国法如此,普天之下,唯有官家一人可下旨全斩。可是,以官家脾性,你们认为官家会下旨皆尽处死他们么?”
这个,着实难办。
若将这十几个人贩子全部剁碎了喂狗,是违背大宋律法的。即便是他们这么干了,肯定会有言官弹劾。
虽然赵祯下诏严惩,可也得在大宋律法框架内。
邢辰玖悻悻不已,他和石小凡一样,也一样有愤青气质:“你们不管,好,人在我大理寺,我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们生不如死!”
张茂大惊:“老邢,你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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