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鸣筝娘子(3/5)
陆安瑾沉默了片刻,朱唇轻启,甚是柔和,“霄昀,明日我要出去一趟。”
“多久?”
“约莫六七日吧。”
齐霄昀眉头微皱,他放下了手中的笔,抬眸,“去做甚?”
“赚银子去。”她顿了一下,“给你。”
齐霄昀疑惑不解,“给我?”
“军队开支可是大头,国库现在穷的叮当响,战士们在前方浴血杀敌,无论怎样,至少也得让他们填饱肚子吧!”
“所以,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陆安瑾耸了耸肩,“不然呢?”
这世界上值得她劳心劳命的,除了双亲,就只有他了。
“当真?”
“我骗你做甚!”
闲的没事,吃饱了撑着么?
齐霄昀定定的看了她良久,他既心疼又感动,“瑾儿,你不需为我做这么多。”
这些事情,本就是他分内之事,却累了她在为此来回奔波。
“为你,值得!”
这天下值得她鞠躬尽瘁的人不多,她心甘情愿,甘之若饴。
不过,“霄昀,向你借一个人。”
“何人?”
“凌云。”
翌日,陆安瑾趁着夜色,带着揽月偷偷的溜出了军营,当然,她的后面还跟着两条尾巴。
一曰凌左,一曰凌云。
她最怕的便是离别,不管是长时间的离别还是短时间的分开,她都不忍直视。
陆安瑾想,她一直都不勇敢,所谓的勇敢,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逃避罢了。
“小姐,你要带着草民去哪儿?”
“北萧。”
揽月:“小姐,北萧何其大,我们过了陼城,便是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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