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艺术(4/5)
按理说宪法就是这样制定的,最符合维护人民利益的最高制度。例如写上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无法做到为人民服务,党必须怎么做,怎么改。
如果宪法变成可以随意被人改变,而且又没有执行力的纸面通知,那宪法实际上名存实亡。
宪法变更必须全民参与理解,至少大多数人同意才可以改,可以用这个来规范。
那怎么被监督呢?如果发现有些没按宪法来做,又怎么去让他按宪法来做呢?
一般既然是大多数人民通过的宪法,那监督人就是人民,因为非常详细地解释给人民听了,人民肯定能懂这些,如果人民不懂,那就是宪法的解释人员有问题了,人民监督这是很正常的。
那人民发现背离宪法的情况出现,有什么公平的渠道让他们审判那些人,有什么渠道让他们有权力让那些人回归到宪法上来做事情。
法律就有这个能力,给人民起诉的权力。媒体人就有宣传扩大监督的权力,全民会关注这事情。
那法律的神圣性就出来了,法律的公正独立,强力执行能力就非常重要。法律是谁制定的,制定的是否合理,是否也变成纸质的了,是否和人民解释清楚,是否人民全能理解,全部同意,要有公开性,要公正性,要独立性,要有强制执行性。
法律是否服务于人民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要素,而不是服务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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