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姐 妹 三(2/5)
在姐姐的劝说和支持下,她就下定了决心。只是,她就要生孩子了,还不能当下去办手续。于是,她就在姐姐家住着,一直到孩子出生满了月,她才回了一次家,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巴不得要跟她离婚,既然这事是她先提出来的,就顺势提出如果她想离婚就得放弃孩子和所有的一切财产。她不在乎什么财产,而且家中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她不能放弃孩子。对她来说,没了孩子就等于没了一切。但丈夫也不肯放弃孩子。他说这孩子是他们林家的根。因为双方都不肯为孩子而妥协,就只好让法院来决断。法院理所当然地把孩子判给了她。但丈夫却坚持不付孩子的抚养费,即便如此,还大叫大喊着要把孩子抢过去。
知道丈夫的性情暴躁凶狠,根本不会顾及什么法律和后果,肯定会带人到姐姐家来抢孩子,所以,办理过离婚的第二天一早,未等天亮,她就与姐姐一起悄悄地离开了山村,来到了西安。她知道要是没有姐姐的支持和帮助,她即使离了婚,也不可能摆脱林家的纠缠和侵扰。因为林家肯定要想办法把孩子从她手里夺走。
至今,姐姐已经为她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不能再让她为自己毁了家庭。她才刚离过婚,离婚的滋味她已经尝过了,不能再让姐姐离婚了。于是,她极力劝说姐姐快快回家。其实姐夫并不是真想同姐姐离婚,只是要姐姐回家。只要姐姐回了家,姐夫也就不会再提离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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