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天津租界(三)(4/5)
不过由于后来法国在普法战争中失败,国力不振,因此天津法租界成立近二十年仍不见起色。直到1880年代才开始着手进行市政建设,但己远远落后于天津英租界的建设。
随后清政府为了显示不歧视美国,也有意让美国在天津建立一个专管租界,界址为:东临海河右岸(西岸),南至开滦胡同(今开封道),西至海大道(今大沽路),北至博目哩道(今彰德道)与英租界毗邻。占地131余亩。但当时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极力反对租界制度,因为当时美国的国力有限,来华美国商人屈指可数,恰值国内南北战争进行,无暇对租界进行开发,一直未对租界进行行政管理,1880年、1896年,美国先后两次向清政府提出归还天津美租界,但清政府并未接收,最终由天津海关代管。
当然美国归还天津租界并不是什么讲国际道德,而是因为嫌租界太小,开发的价值不大,而且美国政府的在华政策为“门户开放,利益均沾”,即所有列强的在华利益需与其他各国共享,因此有没有租界都影响不大。
天津德租界成立是在甲午战争以后,1895年,德国驻华公使绅柯向清廷总理衙门提出照会,以德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迫日还辽有功,向清政府要求享受与英法美国同等待遇,在天津建立租界。10月30日,天津海关道盛宣怀、天津道李岷琛与德国领事司艮德签订《天津条约港租界协定》,允许德国在天津设立租界。界址为:东临海河,北接原来的美租界,西至大沽路东,南界小刘庄,面积为1034亩。不过徳租界成立较晚,现在还没开始大规模建设。
天津日租界成立也是在甲午战争以后,1896年7月21日,清朝和日本签订《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8年8月29日,根据《中日通商行船条约》的规定,清朝、和日本政府、签订《天津日本租界协议书及附属议定书》,划定日本租界,界址为:南临法租界,西北与老天津城相望。但没有进行开发。仅在泰安道与解放北路交口处、利顺德饭店斜对面一所楼房里设立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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