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零章 仲裁结果(3/5)
由其是司法部,不仅要着手成立临时仲裁法庭,而且还面临着临时仲裁法庭成立之后的第一起审理案件。执委会要求司法部,必须在年前拿出审理结果来,毕竟这一起案件拖的时间太长了。因此司法部的部长顾瑞鹏指定龚博温为这一次仲裁法庭的仲裁长,负责全面处理这次案件。龚博温虽然没有律师证,但是学习刑法专业,也算是司法部的一个重要人材。
接手负责第一起审理案件之后,龚博温也不敢轻视,立刻就着手选择仲裁员,同时也十分认真的研究案宗,考虑量刑的问题。
虽然这个案件的本身并不复杂,甚致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犯案的三个人对自己的也供认不讳,但案件的关建在于怎样判决,毕竟这是临时仲裁法庭受理的第一起案件,判决的尺度,将为以后的案件起一个标杆作用,一方面当然是不能判得过重,因为这样会得罪绝大部份元老,毕竟大部份元老实际都希望自己能够有一定的特权,虽然临时仲裁法庭有独立审判的权力,但毕竟是在这一个团体中,如果开罪了大部份元老,将来不仅是自己,包括整个司法部的工作都将难以开展下去,无论一年以后,临时执行委员会是否存在下去,但新政府里肯定会有一个司法部门。
但另一方面,如果判得过轻,造成犯罪成本过底,则会让一部份元老有侍无恐,以后针对本土人的犯罪或许会大量增加,甚致是恶意犯罪,这就会造成元老和本土人的对立,从而影响到元老集团的统治基础,因此这一次审判,必须要恰到好处,既要让犯案的三个人感受到有效惩罚,对其他的元老也形成一定的威慑力,使他们不敢轻易的以身试法,但又要留有余地,让大家感觉到这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且审判的目地还是以“挽救”为主,其中的分寸捏拿,是相当微妙的。
龚博温和仲裁员们经过了二天的讨论之后,终于在12月30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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