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三章 谈判(一)(4/5)
1.全面停止战争,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停止敌视行为;
2.各国确认放弃天津租界区、威海卫、胶州湾地区的一切权力,并承认海外华人对天津租界区、威海卫、胶州湾地区的行政、军事、司法、税收、海关等权力;海外华人承诺确保在这些地区的各国领事的外交权限、侨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合法居住、营经权力;
3.各国与清廷签定的一切条约在海外华人的统治区内均无效,各国将与海外华人重新协商、签定相关条约,确定互相之间的外交关系原则;
4.海外华人承诺在自己的统治区内,和各国本着和平共处、平等互利的原则,全面对外开放,各国均有在海外华人的统治区内合法经商、居住、开办工厂、修建公路、铁路、建筑工程、教育等权力,海外华人承诺尽快完善相应的法规,确保各国的合法利益;
5关于战争的赔偿,俘虏遣返的问题,将由海外华人和各国进行单独协商决定,做为本条约的附件存在;
这5点条款基本确定了各国实际上是把穿越集团当做一个独力的势力对待,而天津租界区、威海卫、胶州湾地区也被当做是穿越集团的领土,而根本沒有淸廷什么事。不过在随后李鸿章和各国谈判中,对此根本就沒有提,完全装作不知道。
又经过了4天的协商,李鸿章也和各国代表达成了协议条款:
1.清国与各国确认,这一次中国的战争,双方互相都有责任,因此停止战争,恢复和平之后,互相不再追究对像的责任,停止敌对行为,恢复到1900年以前的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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