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英日同盟(一)(4/5)
(1)日本在中韩两国,英国在中国拥有特殊的利益,各自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2)日英双方为了保护以上的利益而和第三国开战的时候,另一国将保持中立。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交战中的第三国和其他一国或数国结成同盟进行参战的话,日英将协同作战,媾和也将根据同盟国相互间的协议进行。
(4)日英两国不缔结有害于前记利益的其他条约。
(5)在危及两国利益的时候,要相互通报。
(6)同盟的有效期为5年。另外,根据同时交换的公文,双方约定,日英两国海军平时要加强协作,在入坞修船、补给煤炭等方面相互方便;并且明确表示,在远东水域日英两国要努力保持优于第三国的海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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