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六章 求和(三)(2/5)
河间号立刻转向加速,向商船所在的方向行驶过去。大约20分钟之后,双方的距离己拉近到了15公里以内,赵平又下令向商船发出“减速,向我靠陇,停船”的旗号。
而商船早己经也发现了河间号,不过河间号发出信号之后,商船并没有回复,而是立刻转向加速,企图逃离。河间号自然是不会让商船逃离,也立刻转向追赶。
商船的速度当然是不可能和军舰相比,尽管河间号在人民军列中,只是做为低配的巡洋舰,但航速也达到了22节,并能够稳定的以20节的航速行驶10小时以上,而商船的速度一般只有1518节,因此根本没法相比。
经过了大约20分钟的追逐,双方的距离拉近到了10公里以内,而在此期间,河间号又连续两次向商船发出了“减速、停船”的旗号,并且还加上了“否则我舰将开炮”的旗号,但商船依旧是置若罔闻,仍然奋力但又是徒劳的逃离。
见商船还没有停船的意图,赵平决定不再和商船纠结下去,命令舰首的双联155毫米主炮开火,向商船进行警告性的射击。
“轰轰轰轰!”
在商船的左右,连续升起了5、6根水柱,当然每根水柱离商船都有300米以上的距离,这是由于没有现代军舰的指引,在这个距离上,根本无法做到精确射击。不过赵平下令开火的目地并不是要击沉这艘商船,而是对他们进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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