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权力下放与权益保障(三)(2/5)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道:“竞选元老议员和竞选元老基金董事的元老权益可以空缺,那么基金分红呢?如果一个家庭有多名元老,而后裔、配偶的人数比元老少,那么基金分红是否也可以空缺?”
王云鹏道:“不会,基金分红可以累计,也可以拆分,简单的说,就是每名元老占一个分红股,但后裔、配偶可以继承多个分红股;也可以将一个分红股拆分,由后裔、配偶分别继承,总之怎么分配,由每名元老自行分配。”
又有议员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般的家庭,元老后裔的人数都会比元老多,那怕是有多名元老的家庭也是如此,这就意味着竞选元老议员和竞选元老基金董事的继承权很有可能会在家族内部进行一番角逐,这恐怕会引发家族内部的宫斗、自相残杀。”
王云鹏道:“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出现的,但竞选元老议员和竞选元老基金董事的继承权是由元老指定,如果担心会造成家族内斗、残杀,可以指定专人来继承。”
那名议员道:“这也不能完成解决家族内斗,其他子女大可以联手将指定的继承人干掉。”
又有一名议员道:“不仅又是元老后裔,连元老都不一定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其他子女可以联手干掉指定的继承人,难到就不能干掉元老吗?在历史上弑父杀亲的例子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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