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二章 结局(2/5)
罗岳在红石崖镇驻扎了两个多月,到是了解到了不少情况,就在距离红石崖镇西北大约30多公里的地方,就有一股土匪活动,这股土匪和郑一虎不同,没有固定的住所,而是在当地的九个村子来回活动,并且在村里获得补济。他们的成员大部份都是这九个村子的人,除了少数骨干之外,有不少成员实际上亦匪亦民,平时就在家里种田,而土匪有行动时,就参与行动。过去经常来红石崖镇一带抢掠,不过人民军进驻红石崖镇之后,到没有来过了。因此整个山东地区的土匪情况十分复杂,如果要进行剿匪行动,必须做好充份的准备才行。
第二天一早,王胜就离开王家寨村,回到青岛,而罗岳也带领军队撤回到红石崖镇驻扎,王家寨村又恢复了正常的情况。
几天以后,天津方面发来回复,首先对王家寨村的工作,以及王胜、罗岳等人提出表扬,并发来了对王贵的处理决议。经过临时仲裁庭的讨论商议,作出决定:王贵协助王克行、王克复,企图反攻倒算王家村,下毒谋害村民,王贵本人对自己的行为也供认不讳,不过由于王贵是受王克行、王克复的胁迫,在主观上并不愿为王克行、王克复做事,而且犯罪行为并未实施,因此考虑从轻量刑,裁决王贵服刑役五年,地点在青岛。
王贵的妻子赵春花知道这件事情,并完全参与了王贵的所有行为,因此与王贵同罪,处以在青岛服刑役三年,王吉、王泽虽然是知情者,但没有参与王贵的行为,而且尚未成年,不予追究责任,但甴村委会加教育,王贵的其他子女都是不知情者,均不用承担责任。
王贵夫妻服刑役之后,家里所剩的六个孑女(含养孑女)中,只有长孑王庆刚刚成年,考虑到他们的生计,因此这六个孩孑暂时由村委会负责照顾,教育,等王贵夫妻服刑役期满以后回来,再交还给王贵夫妻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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