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宣旨(2/5)
张院判清楚朝廷上有几位大臣,那些个大臣是做什么的,也知道他们的位置有多高,或者有多低,平常往宫里递一个牌子就能请到他们这些太医院的太医为他们的家里人看病。
只是那些为他们家里人看病的选择的大多是自己,自己母亲,或者自己嫡子,原配夫人或者继夫人。
毕竟大祁讲究嫡出庶出,讲究嫡庶有别,讲究尊卑有序,讲究做人父亲准备把自己的某个特别得宠的姨娘扶正必须要得到自己正室所生,正室却已经身亡了的嫡子嫡女的同意。这要是嫡子嫡女不同意,就是他的父亲或者祖母之类人在想,那也不可能。
因为嫡子可以把这件事公之于众,也可以告御状,更可以用大祁的法律跟自己的父亲吵,直到他发现自己的错误为止。
毕竟自己有理,无论怎么吵,得理的终究在自己一方。就算传出去,人家也不会说嫡出的什么,毕竟这是维护大祁的刑律,谁又能够说什么呢?
要是那姨娘还想做上原配夫人的位置,这唯一的办法,便是把正室生的处理了。
可这处理好了还好,处理不了,或者没处理成功,被人家逃脱,她要面对的,可是比刑律严重几百辈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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