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案件讨论(1/5)
“你们有没有想过,在林丽珍案中凶手为什么第三天才杀人?”夏日暮抛出这个疑问。
前两起案件被害人遗体都是第二天在垃圾池中发现,生前遭受过暴力性侵,死后被凶手用编织袋层层包裹扔进了垃圾池。
整个犯罪过程简单、犯罪动机明显,属于性变态杀人,类似于华城连环杀人案。
第三起案件,凶手是将被害人先绑架,等待三天后才杀人,最后凶手还要在大白天穿过繁华的街道,将抛尸抛弃在住宅区的巷子里。整个犯罪过程十分复杂,犯罪动机不明。
“凶手为什么要怎么做?”金政峰也在细细斟酌这个问题,犯罪过程越复杂,对凶手来说越不利,因为遗留的罪证也就越多,事后难以完全掩盖。
“他是在向警方示威?前两起案件没有抓住他,这起案件他故意先绑架被害人,吸引媒体的注意,等到警方自己承诺的时间线截止,再杀人来证明警方的无能。”金政峰猜想。
“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如果是想吸引舆论的目光,满足自己想出名的欲望,那么他一开始就会留下显著的犯罪特征。”
李淳哲继续说道:“如开膛手杰克,每次杀完人后会向警局写信嘲讽警察,十二宫杀手会给媒体邮寄密码信。”
“用编织袋包裹被害人不算犯罪特征么?”金政峰反驳道,凶手的杀人特征也很明显,每次案发现场被害人遗体都被米黄色编织袋包裹。
“编织袋包裹尸体,那只能算凶手的犯罪习惯。许多凶杀案件中凶手也会使用编织袋、皮箱等物品包裹被害人遗体,这并非凶手独创,无法体现凶手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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