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2/5)
因为,在谈到他自己的《四十自述时, 他说过:“我们赤裸裸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
他原计划把四十年的生活划为三段(留学之前 18911910,留学期间 19101917,归国之后 19171931),但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使得这个计划推迟,而最终因为出国而中断了传记的书写。《四十自述》仅用六篇文章记叙了第一段的生活,仅用了一篇“附录”附上了“文学革命的开始”。
传记的最重要的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普通的人们呢!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是失于谀颂,便是失于诋诬,同为忌讳,也就不能纪实传真。
鉴于此,胡适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传记文学“纪实传真”的原则与要求。他认为,真实性是传记文学最重要的条件,一定要说老实话,既不可谀颂,亦绝不应诋诬,而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
对于近代中国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胡适认为都应该写传记,而且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
在他看来,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当然是对的,笔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说过,你可以颂扬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骂他为一介暴君,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把真实的历史留下,就不妨碍后人站在更高的历史高度,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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