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3/5)
胡适原打算在“谨严的历史叙述”中,进行“小说式的文字”的尝试。“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显然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小说式的写法,算是回归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岁的胡适认得近一千个字,三岁的胡适失去了父亲,三岁的胡适进入学堂,开始了《九年的家乡教育》。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们会看到有三种主要的力量参与了胡适的成长:一是儒学的人生信条与伦理传统,主要依据着其父亲所编的两本书与学堂中的儒家经典。二是“笑话书”(即小说,“包括弹词,传奇,以及笔记小说在内”),使他“得了不少白话散文的训练”与“把文字弄通顺了”。三是他母亲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接人待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感谢我的慈母。”
《从拜神到无神》揭示的是这样的矛盾:程朱理学与神佛迷信;前者提倡“格物穷理”,教人“即物而穷其理”;后者令人迷信神佛地狱,陷入宗教形式而求神灵庇佑。
朱子《小学》“形既朽灭,神亦飘散”一段话,《资治通鉴》中记范缜《神灭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一段话,让胡适相信:“我不知不觉的成了一个无鬼无神的人”。范缜与人论辩的话,动摇了胡适家中女眷所熏染的“佛教的果报轮回说”。经过这样的思想解放,胡适不再怕地狱与轮回,不再虔诚拜佛拜神……
《在上海(一)》和《在上海(二)》写的是从1904至1908年,胡适在上海求学的经历。
在梅溪学堂,胡适写曾纠正先生的错误:“这个'传曰'是《易经》的《系辞传》,不是《左传》”。根据先生出的题“孝弟说”而“勉强写了一百多字”,“一天之中升了四班”(进学时是第五班)。仅几个月,他从一个全不懂得上海话的“乡下人”升为头班学生,到后来还成了学堂选派去参加上海道衙门考试的四名佼佼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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