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改姓归杨(4/5)
君、臣、军、民齐齐上河清沙,工部也研发出几种清沙装备,以为辅助。这等简单的人力清沙活动,对于茫茫大河而言,似乎于事无补。但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水滴石穿之下,随着上游植树种草见效,二十年后开封境内的黄河,一升河水的含沙量已不到迁都时的三分之一。而开封府河床的高度,不升反降。
杨康传位之时,还将皇帝每月初一挖沙,列为为帝者的基本守则。开封定都百年后,黄河水复归清涟。
当然,此乃后话。
治河之策有条不紊的推行,秋收过后,杨康又与国务院商议,准备推出几项新政。
各地义务教育,开始吸纳女童入学。
科考鼓励女子报名,准许女子当官。
在《革新法典》中,增补婚姻法。婚姻法中,明确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妻子三年以上无所出者,男子可多娶一人。除此之外,有爵之人,享有特权。获县爵者可娶妻两人,获州爵者可娶三妻,获府爵者可娶四妻,皇位继承人同府爵,皇帝可娶妻五人。
这几项新政的核心,都是提高女子地位。对于前两项,几乎无人有异议,女子能识字于国而言总是好事,而黄蓉等几位皇后参政效果颇佳,也证明了女子可以当官。
但婚姻法这一项,除了事先通过气的徐道胜和公孙玉之外,满朝文武几乎齐声反对,苦苦劝谏皇帝收回成命。
面对群臣汹汹之态,杨康躲到一旁,让黄蓉出来打对台,与群臣打嘴仗。
反对派:此法一出,岂非与天下男子为敌!
黄蓉:天下男子,能纳妾之家,不足两成。
反对派:三妻四妾,乃自古先例,人伦大事,不可废也!
黄蓉:黄帝之前,未闻三妻四妾之说,以舜帝之贵,不过二妃。
反对派:嫁娶之事,乃民之自由,国家不可强行干涉!
黄蓉:婚姻法新规,因其有利江山社稷,并非强行干涉嫁娶。
反对派:新法若施,只会导致江山动荡,如何有利社稷?
黄蓉微微一笑:“以我家相公的身板,还有些应付不过来,诸位大人,不知你们家中妻妾成群,如何不生怨念……”
群臣顿时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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