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开庭举证(3/5)
在陈述事实这个阶段。
秦牧没有任何添油加醋,而是如实的将事情原委讲述了一遍。
当时的现场......
还有许多围观群众,都可以证实他所言的真实性。
齐亮磊七人根本没有还鱼的任何打算,即便民警来了,他们也一直拒不归还。
对方的行为,非法侵占我们的个人财产,且拒不归还,构成了侵占罪,因此我方恳请法院就齐亮磊七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判处,判处齐亮磊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
紧接着。
在量刑建议上,秦牧给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
这个量刑......
其实并不重,他也没有特意给对方加重罪名。
一切......
都是齐亮磊七人自找的。
实际上。
他们要是老老实实还鱼的话,他也不会追着他们穷追猛打。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律师刚才所说,你们有什么要辩述的吗?周全民听完秦牧的阐述,再次看向了齐亮磊七人。
齐亮磊七人对视了一眼。
从未经过如此阵仗的他们,只能求助的看向了律师苗航。
咳咳,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在这里我要阐述清楚一点的是,这些鱼固然是原告方的,但并非是意外流落到晋河中的,而是他们故意放生的。
苗航深吸了一口气,按照原定的计划答辩道:我方认为,这些鱼应当属于遗弃物,而非遗失物。
在物权上,这些鱼并非任何个人所有。
因此,我方当事人获取了鱼之后,没有归还的行为是合理且合法的,并不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请法院查明事实,还我方当事人一个公道。
说完该有的答辩后。
他便退回了自己的坐位上。而周全民闻言,微微蹙眉。
略作总结后。
开口道:关于本案,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是否属于遗失物,接下来本案将围绕此点进行审理展开。
在开庭前,他就详细了解过这起案子。
毕竟......
晋城现在的刑事案子越来越少,他专门审理刑事犯罪的审判长已经闲好久了。
在这个案子里。
秦牧虽然描述中,说的是无意中让鱼跑了。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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