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责权匹配(2/5)
老爷子和洪老总的脸色,便严峻起来。
刘伟鸿说的“权威性不足”,实际土已经露出了苗头,地方政府自行其事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但经济建设领域如此,其他领域也有这种现象。很多省市,本土派势力均十分强大,“拥兵自重……”甚至被人私下戏称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
“小刘同志,那你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呢?”
洪老总谨慎地问道。
刘伟鸿说道:“要改变这种税制倒挂的情形,只能实行分税制。将税源税种一分为二,中央政府直接在各地成龘立税务机构,直接征税。不过,实行这种分税制,要全面考虑全面衡量。要有与之配套的行政制度出台。主要而言,是地方政权机构的责任必须明舢哼分。应该由中央承担的建设,就由中央拨款,应该由省级政府承担的建设和职责,就由省级政府去完成。不然,财力层层往上收,压力却一级级往下放,让县级甚至是区乡级政府,承担过大的责任,又没有足够的财力,最终只能导致基层政权机构不堪重负,很可能无法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简单一句话,在收缴基层政府财力的同时,也必须减轻他们的责任。责权要相匹配。”
刘伟鸿说的,其实就是十年之后全国基层政府的实际情况。但这个责权匹配,直到刘伟鸿重生之前,都一直未曾得到有效的解决。尤其是在分税制开始实行的那几年,过惯了“富裕日子”的基层政权,忽然之间手头就紧张了,没钱花了,却还要养活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唯一的办法,就走向群众转嫁。各种各样的统筹费、提留款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这些存在于正规税收渠道之外的各种“费”……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加税,导致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干群关系由和谐变得紧张,甚至在个别地方演变成“敌对”,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从整个国家发展的角度来看,分税制势在必行。但如果仅仅只改革税制,没有配套措施,却会危及到执政党合法执政的根基。毕竟直接面对群众的,俱皆是基层党政组织。这些基层政权和群众的关系变得恶劣了,整个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将会蒙受严重的损害。
“责权匹配?嗯,说得好,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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